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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开始报名 考试大纲有变化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5
摘要:备受关注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开始启动。西安市司法局发布公告提示,西安市报名工作将于本周四(6月16日)开始,与往年相比,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在报名条件、考

西部网讯(记者 李媛) 备受关注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开始启动。西安市司法局发布公告提示,西安市报名工作将于本周四(6月16日)开始,与往年相比,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考试科目以及题型等方面都与2015年基本相同,但考试大纲发生了几点变化。

为帮助参考人员顺利完成报名、考试,西安市司法局已做好充分准备,开通了(029)86786807、(029)86786813两部热线电话,在工作时间(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除此之外,西安市司法局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西安市司法局”和新浪、腾讯微博“法治西安”也在线接受考生咨询,为考生报名提供全程服务。

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确认后,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片,红、蓝、白底色均可。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至7月5日,考试费为26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0日,逾期不予补报和交费,9月9日至9月23日打印准考证,考试将于9月24、25日举行。

与2015年相比,西安市放宽报名学历的地方所变动,确定为周至县、户县、蓝田县。而考试大纲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明确在主观题试卷中增加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科目的考查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情况、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实践和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对刑法、民法等相关学科知识点进行了调整完善;新增了《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

另外,参考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报名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报名和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西安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2号楼3层324、325室)办理。凡涉及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具体政策事项或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出现问题,可拨打考试热线向西安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