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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专项督查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杨姣姣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5
摘要:法制网北京6月24日讯 记者郄建荣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实施细则要求,2016年12月31日是全国市县一级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的关键时间节点,眼下距离这一时间点还有半年。今天,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表示,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法制网北京6月24日讯 记者郄建荣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实施细则要求,2016年12月31日是全国市县一级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的关键时间节点,眼下距离这一时间点还有半年。今天,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表示,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已纳入国务院专项督查台账。

国土资源部说,针对不动产统一登记而展开的专项督察由国办统一协调,专项督查结果报国务院,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将予以公开通报或约谈问责。

针对国务院启动的专项督察,国土资源部专门制定了《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专项督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透露,专项督察期间,国土资源部将派出督查组对工作进展缓慢或工作难度较大的省份开展重点督查。

确保年底前颁发新证停发旧证

根据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方案》,启动督查的目的是,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基层落地实施,2016年年底前所有市县颁发新证、停发旧证。

据国土资源部介绍,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专门下发了《关于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办督函〔2016〕129号),《通知》明确,此次专项督查由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协调,国土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

《通知》明确,专项督查的对象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重点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实施情况,特别是在推动不动产登记机构建设到位、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到位和不动产登记资金保障到位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进展。

国土资源部表示,督查的范围是,31个省(区、市)的所有市县。《方案》说,在督查过程中,将重点查看地方各级不动产登记工作计划推进和出台文件情况,重点督查工作计划是否有效落实;台文件是否依法依规;同时,还要查看市县不动产登记制度落地实施情况,重点督查机构建设是否到位、资料移交是否到位、资金保障是否到位。

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建设怎样才算到位?国土资源部说,标准是,人员、机构和职责须“三到位”。

所谓“人员落实到位”,就是按照人员划转要求或划转、招聘等方案,该到岗的人员必须到岗。“机构建设到位”就是不动产登记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组织架构和领导班子已经明确、到位,能够顺畅地接受上一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权责一致、上下衔接、有效运行并开展相关工作,机构整合文件的有关要求全部落实。“职责履行到位”,就是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法定职责完整,并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行使,职责整合文件的有关要求全部落实。

不动产登记资料须移交到位

国土资源部要求,有关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资料移交必须到位,“各相关部门原有的房屋、林地、草地、海域等登记簿、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以及有关登记申请、审核等原始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已经完整同步移交给了不动产登记机构。”《方案》说,暂时无法同步移交的,要做到不影响不动产登记机构顺利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颁发新版证书。

根据《方案》,资金保障是否到位也是督查的一个内容,对此,国土资源部要求,级政府根据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任务,科学安排,落实经费,在人、财、物方面予以充分支持,保障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各项经费需求。

国土资源部表示,专项督查还要对各地在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过程中的数据整合、流程再造、系统开发、窗口建设、信息平台建设、资料管理和安全保密等重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在此基础上,对尚未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地方,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地方做好各项基础准备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不动产登记,“以2016年12月31日为时间节点,力争实现所有市县颁发新证、停发旧证。”《方案》说。

国土部督查组将督查进展缓慢省

国土资源部表示,目前,督查方案已经抄送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从下月开始到9月,在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市县自查的基础上,国土资源部将组成调研督导组,对各省(区、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情况开展实地调研,通报专项督查安排,督促、指导各地开展有关工作。

今年10月,国土资源部将进行重点督查。“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若干督查组,结合省级自查和调研督导情况,在2016年12月10日前,对工作进展缓慢或工作难度较大的省份开展重点督查。”《方案》说,2017年1月10日前,各督查组将提出工作不力或不作为地区清单和建议问责名单。并形成专项报告,报送国务院。报送国务院的内容包括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情况、督查发现的问题和个别地区未按时颁发新证的原因、约谈问责意见等。

国土资源部表示,重点督查内容包括,31个省(区、市)的所有市县颁发新证、停发旧证的时间安排和工作举措是否有效等。

《方案》对国土资源部各督查组提出的要求是,督促各地做好机构建设、资料移交、资金保障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的各项基础准备工作,尽快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要向地方提出督查意见;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地方边查边改,及时纠正;对个别问题突出的,要提出责令限期整改的建议。

国务院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专项督查

责任编辑:杨姣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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