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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司法保障供给侧改革:“僵尸企业”处置意见出台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5
摘要:中新网兰州4月19日电 (记者 崔琳)19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该院出台《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意见》相关情况。甘肃高院民二庭庭长李景辉披露,今后甘肃各级法院将加大力度依法受理、依法审理涉公司清算、企业破产案件,为供给侧结构

  中新网兰州4月19日电 (记者 崔琳)19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该院出台《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意见》相关情况。甘肃高院民二庭庭长李景辉披露,今后甘肃各级法院将加大力度依法受理、依法审理涉公司清算、企业破产案件,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保护。

  李景辉坦言,甘肃高院经调研了解到,目前该省尚未对“僵尸企业”明确定义,仅是一些理论上和学理性的定义。截至目前,当地相关部门已对负债率85%以上,连续三年亏损,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通过输血型贷款或政策性补贴维持运转的生产型工业企业进行了摸底并上报国家发改委,特别是煤炭、钢铁、石化、冶金类企业。

  “可以预见到,中央的工作方案出台后,今年以及今后几年,甘肃省各级法院依法受理、审理涉公司清算、企业破产的案件将会增多,面临任务繁重。”李景辉介绍,此番出台意见,旨在强化全省各级法院应对“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意识。

  李景辉透露,该意见重点分为三部分内容:一是,要求全省法院把握相关政策精神,提高对于处置“僵尸企业”工作的认识,同时根据法院工作特点,运用法治化手段做好此项工作。

  二是,落实该项工作的制度机制、组织机构、人员培训、知识储备等方面的内容,要求建立法院与政府联动协调机制,建立重大事项沟通报告机制,完善破产案件审判组织,同时还考虑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提出了加强社会风险防范意识的要求。

  三是,一些处置工作的法律性要求,对于准确适用破产法律制度,依法适用破产重整制度,充分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防止恶意逃废债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提出了意见。

  “这份由甘肃高院出台的《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意见》,已经报最高人民法院、甘肃省委政法委等领导单位,并送甘肃省政府部门,也面向全省各中级法院进行下发。”李景辉称,下一步,甘肃高院将密切关注国家和省上清理“僵尸企业”工作的进展,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和调研工作。

  同时,甘肃高院计划摸清全省法院近年来审理破产类案件的数量、案情、涉案企业状况等情况,总结此类案件的经验,找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适时检查本《意见》的贯彻情况。

  对于清理“僵尸企业”工作,甘肃高院表示,将及时与最高人民法院联系,请求其就如何妥善正确审理“僵尸企业”破产案件方面给予指导。另外,法院系统还将“取经”审理破产案件经验丰富的外地法院。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