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省工作、学习、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以在我省各考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居住在台湾地区或外国的台湾居民,选择在我省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网上报名时,报名地点应选择福建省“厦门市”。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流程,考点考场安排、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单获取方式、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方式等事项,与内地其他报名人员相同。 五、其他 (一)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可以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省司法厅和各设区市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辅导培训。 (二)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三)我省报名咨询服务方式 凡涉及国家司法考试政策事项,可向省和各设区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电话咨询: 福州市:0591-83319614 厦门市:0592-3759062 宁德市:0593-2830118 莆田市:0594-2696044 泉州市:0595-28380670 漳州市:0596-2934126 龙岩市:0597-3219961/3219962 三明市:0598-8241795 南平市:0599-8620908 福建省:0591-83770282/83714840 凡涉及网上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向信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电话咨询:(010)88177422,(010)88177421。 凡涉及网上交纳考试费问题,可向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咨询:400-8877-945,13599962923、18950499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