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注重协调配合。与市检察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健全资源共享、定期磋商、及时沟通、定期反馈、总结通报工作机制;联合印发《关于济南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举行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二是优化队伍结构。重新审核原聘任人民监督员名单,留任8名,新聘任51名,人员涵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厂矿企业、民营经济等领域,兼顾性别、年龄、民族、地域、党派等因素,确保队伍的代表性、专业性和权威性。三是强化培训管理。加强与检察院沟通联系,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合理设置培训课程,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调研探索,逐步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励、联席会议、通报反馈、信息管理、工作保障等工作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