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聊城频道6月20日讯 (记者 张军 通讯员 王希玉) 为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全市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水平,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共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工作安排及职责分工、组织领导和完成时限3个部分。 办法指出,此次活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理念,着力解决部分法官特权思想严重、作风简单粗暴;立案、审判、执行机制不完善、滥用自由裁量权;庭审行为不规范、裁判文书制作不严谨;少数法官违法违纪、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规范司法行为机制建设,提升全市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水平,维护人民法院和法官队伍良好的司法形象。 办法要求,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全市法院立案工作检查,开展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检查,规范虚假诉讼类案件的防范和惩处工作,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制度建设,加强上级法院的审判监督指导,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 办法强调,组织开展全市法院立案工作检查,认真总结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全市法院立案工作开展情况,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尤其是上诉案件立案时间长、民商事申请再审案件、刑事申诉案件“立案难”等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改进措施,抓好落实并建立长效约束机制;组织开展执行工作检查,对“执行难”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进行调研总结,深入分析“执行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并在建立完善破解“执行难”长效机制上加大工作力度。 办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院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开展司法巡查工作并创新巡查方式,加大对违反办案纪律、违背职业道德、泄露案件秘密、干预插手案件以及收受贿赂、徇私枉法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将对3个基层法院进行司法巡查,通过司法巡查,破解工作难题,切实树立起法院队伍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