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的需要,加强检察机关人才队伍建设,经黄平县委、县政委批准同意,黄平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司法辅助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驾驶员(1名) 招聘岗位职责:负责驾驶单位车辆和计财科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其他司法辅助人员(4名) 招聘岗位职责:负责内设机构办案记录、卷宗装订、文字材料起草、打印复件材料、文件收发等内勤事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在同等条件下复退军人、未就业大专以上毕业生优先聘用。 (二)具体岗位必备条件 1、驾驶员职位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2)取得准驾车型C照以上中国机动车辆驾驶证(军证必须换为地方证),且具有两年以上驾驶经历,期间未出现过本人负有事故责任的交通安全事故,一个计分周期内累计违章计分未超过6分。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6年6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其他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文秘专业、法学类专业、公安学类专业、文学类专业(仅限英语专业)、新闻传播类(仅限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媒体创意学)专业毕业。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6年6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会运用电脑打字、编印文档以及网络办公。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至17:30) 2、报名地点:贵州省黄平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3、报名电话:0855-2433108 联系人:刘唐红(13595552866) 4、报名须提交材料:报考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驾驶员须持驾驶证。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黄平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和纪检组人员进行。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考试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本院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经复查及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