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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司法考试16号开始报名考试时间:9月24日、25日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3
摘要:原标题:今年司法考试16号报名啦 报名截止时间7月5日,逾期不予补报;考试时间:9月24日、25日 6月8日,记者从大庆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了解到,2016年国

  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修改、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书等事宜。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应在司法部规定时间内(9月9日至9月23日),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及打印准考证的,可在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报名条件有限制

  对于报考条件也有严格要求,报名人员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

  除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要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是否具有相应的毕业证书为准。

  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我市是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和林甸县),可以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法律专业范围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报名无效。

  考试要求和纪律

  为维护国家司法考试的公平、公正,全省推行“净考”和“人脸识别验证入场”,应试人员参考时,应当遵守如下规定和考场纪律。

  考区统一为应试人员免费配备考试文具。应试人员自备文具不得带入考场,每场考试结束后,将考试文具放回原位置,不得带出考场,考试全部结束后,可自行选择将考试文具带走或放回原位置。

  考场内统一配置考试专用声波钟(静音),应试人员自备的各类钟表,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随身携带电子设备、手机等物品,在入场前装入考区准备的密封袋内,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放至指定位置;每场考试前,在考场入口处,监考人员使用金属探测仪对应试人员进行查验,应试人员要自觉配合。

  应试人员要尽量避免穿着带有金属物的衣物。参加考试时,不要随身携带物品,便于通过安检。

  考区设立人像比对自助验证通道,现场对应试人员拍照取像,进行人脸识别比对,验证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建议应试人员提前一个半小时抵达考点。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可以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

  大庆市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涉及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具体政策事项,可登录大庆市司法局网站()查询或向大庆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0459-6362388 13039877540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