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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司法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3
摘要:2016年北京司法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2016年北京司法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2016年北京司法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根据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管理平台公布的《2016年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公告》的精神,提请参加2016年北京司法考试的考生应注意以下司考报名事项:

  1.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的注意事项

  考生应按网站要求上专电子照片,该电子照片将作为报名表、准考证、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等唯一使用的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1.1须为本人最近三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均可)电子证件照片;

  1.2照片须清晰完整;

  1.3照片尺寸应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文件大小应不大于100kb,在40kb至100kb间为宜;

  1.4照片须完整显示考生的双肩、双耳、双眉,照片上的考生不得佩戴首饰。

  1.5系统会自动将不达标的照片筛选为不合格;

  考生只需按网站提示下载照片编辑软件,并按照片制作说明的步骤操作即可制作出合格电子照片。上传照片经审核后,通过网页或短信提示,审核不合格的须及时重新上传照片,未再次按时上传的视为放弃报名。

  2.外地考生注意事项

  根据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管理平台公布的《2016年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公告》的精神,外地考生在北京考区报名参加考试不受户籍限制。户籍不在北京的考生报名时只须选择报考地为北京并进行网上交费即可。

  放宽条件只适用于户籍在放宽地方并在北京市报名的考生,其户籍所在地以报名时该考生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户籍在放宽条件地区,但在北京市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可以选择享受放宽地区的政策,也可以选择放弃该优惠。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的本科学历的考生,可在北京申领A证。如果户籍为“放宽地区户籍”的考生选择享受放宽政策,并且司法考试的分数达到了相应“放宽分数线”的,须到户籍所在地申请资格、领取证书。

  户籍为“放宽地区户籍”的考生,只有在报名时上传了户口簿首页、户口簿本人页的电子照片,才能享受放宽政策。

  获取考试信息,课程安排,课件资料,司考趣闻等,请关注法大司考微信号:fdskgf

  

2016年北京司法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