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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确定今年工作目标:空气优良率要达75%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秦晶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12
摘要:2016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1月11日在京召开。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会上表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已提前完成,“十三五”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做好各项环保工作。2016年,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力争下降3%、空气质量天气优良天数比例达

  2016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1月11日在京召开。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会上表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已提前完成,“十三五”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做好各项环保工作。2016年,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力争下降3%、空气质量天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5%。

  污染治理全力推进,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陈吉宁表示,“十二五”以来,全国环保系统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境质量改善取得积极进展。过去5年,我国坚决向污染宣战,建成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空气质量监测网,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劣Ⅴ类比例由2010年的15.6%下降至8.8%,大江大河干流水质稳步改善。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提前完成,酸雨面积已恢复到上世纪90年代水平。

  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预计分别同比下降3%、3%、5%、9%以上。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4.1%。

  “十三五”环保目标部分指标有变化

  “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要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陈吉宁表示,“十三五”环境质量指标需要考虑三方面因素,一是综合考虑公众环境质量诉求、环境指标可行可达、经济社会可承受等因素,既要积极作为,又不能操之过急。二是重视后发优势和制度优势,注重运用解决阶段性环境问题的规律。三是以民生改善为导向,增加与公众感受息息相关的环境指标。

  为此,环保部门设定了“十三五”环保工作的总体目标,包括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等。

  在环境质量指标方面,将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比例、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重点地区重污染天数减少、全国地表水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全国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等作为主要指标;在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方面,将VOCs(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总量控制范围;在环境风险方面,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突发环境事件数量都要下降;生态保护方面,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域生态状况持续提升。

  全力做好冬季重污染天气“削峰”工作

  今年环保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与2015年相比,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5%;全国地表水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66%、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9%。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下降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3%,VOCs零增长。

  陈吉宁表示,大气治理一个重要的任务,解决入冬空气质量问题。2015年初到11月15日之前,大气治理成效非常显著,京津冀地区PM2.5浓度同比下降17.2%。最后一个半月,经过几次空气重污染过程,一年的治理成果损失很大,全年下来,北京PM2.5浓度仅比2014年下降6%左右。

  “最近10年,在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没有大的变化。2015年冬季的空气重污染反映两个问题,一是,老天不帮忙,过去是人努力天帮忙,现在是人努力天不帮忙。中国气象局有过测算,2015年冬季的气象条件,导致污染容量减少了30%,这意味着得减排30%才能与2014年相当,而这显然做不到;二是空气重污染天气采取的措施不得力,过去的这些年,冬季的减排措施针对性不强。”陈吉宁说,现在采取的措施有效性不强,未来这段时间,要努力发现问题,找到可行的方案,为下一个采暖期找到解决办法。(记者 孙秀艳 寇江泽)

责任编辑:秦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