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温州人金阿欢以江苏卫视《非诚勿扰》商标侵权为由,将后者告上法庭。日前,本案的终审结束,法院判决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非诚勿扰”商标侵权行为,并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该栏目名称。本周五晚,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对此判决结果做出了书面正式回应,表示会提请再审。昨晚,《非诚勿扰》如期播出。 商标案败诉几天中,江苏卫视一直持沉默态度。本周五21时左右,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通过荔枝网、荔枝新闻独家回应了《非诚勿扰》被诉商标侵权一事,声明称:“总台及旗下卫视频道一贯尊重知识产权,一贯尊重法律。《非诚勿扰》节目开播之初即获得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许可,在电视节目上使用‘非诚勿扰’商标,并向其支付了许可费。针对金阿欢起诉一事,我台在尊重法律、保持理性的前提下,已于近日通过司法途径向上级法院提请再审,并获其立案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