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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一年微软再接受反垄断调查

摘要:□ 法制网记者 余瀛波 如今网络上流行这样一句话:新闻越短,事情越大。今天下午,国家工商总局官网挂出的一则只有103字的消息,瞬间刷爆各大网站。 该消息称:1月5日,国家工商总局专案组对微软公司、微软大中华区有关负责人进行反垄断调查询问,要求其就总局对

  □ 法制网记者 余瀛波

  如今网络上流行这样一句话:新闻越短,事情越大。今天下午,国家工商总局官网挂出的一则只有103字的消息,瞬间刷爆各大网站。

  该消息称:1月5日,国家工商总局专案组对微软公司、微软大中华区有关负责人进行反垄断调查询问,要求其就总局对微软公司涉嫌垄断案进行调查以来获取的电子数据中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说明,并要求其在询问调查后及时提交完整说明材料。

  这则消息缘何如此受人关注?原因或许有二:一是这场反垄断调查从2014年6月至今,已足足持续一年半之久。上一次传出公开调查的消息,还是2014年9月;二是让人联想到2015年最后一天官方公布的一个征求意见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指南》。

  一年前多次突击检查及询问高管

  事实上,针对微软的这场反垄断调查,始于更早的2013年。

  据工商总局通报,2013年6月,有企业举报反映微软公司对其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相关信息没有完全公开造成的兼容性、搭售、文件验证等问题,涉嫌违反中国反垄断法。随即,工商总局就此展开核查。

  一年后的2014年6月,工商总局决定正式对微软进行立案调查,并在随后开始陆续公布工作进度。

  2014年7月28日,工商总局组织北京、上海、广东、四川、福建、湖北、江苏、重庆、河北等9省市近百名工商执法人员,对微软在中国的4个经营场所(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同时进行反垄断突击检查。

  根据官方披露,当时被检查人员包括微软副总裁、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市场、财务等部门相关人员。检查中,工商执法人员复制了微软公司部分合同和财务报表,提取了电脑、服务器中储存的内部沟通文件、邮件等大量电子数据,查封扣押了两部工作电脑。

  同年8月4日,专案组对微软全球副总裁MarySnapp一行进行了反垄断调查询问。调查询问中,微软公司承诺将遵守中国法律,全面配合国家工商总局的调查工作。当天下午,国家工商总局正告微软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阻碍案件调查,保证案件调查的客观公正。

  两天后,工商总局再次发布公告称,北京、辽宁、福建和湖北等4省市的工商执法人员继续对微软公司进行检查,还突击检查了微软的财务外包公司埃森哲。

  2014年9月1日,工商总局在官网发布公告称,工商总局专案组对微软公司副总裁陈实一行进行反垄断调查询问,并要求微软公司就其综合情况以及企业反映的微软公司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相关信息没有完全公开造成的兼容性问题等相关问题,在20日内做出书面说明。

  对于被要求在限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微软方面当时给出的回应是:“我们始终严格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一直积极配合工商总局的调查。”

  而在此后长达一年多时间里,官方再未发布过相关调查进展。

  对于最新这则消息,微软方面知情人士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也颇感惊讶。据了解,针对此事,微软方面成立了专门的小组负责,而工商总局每次调查询问也都是直接面对高层管理人员。

  “其他各相关单位仅前一阶段曾经被问话,很长时间都以为消停了。”这位知情人士说。

  只是履行正常程序不必过度解读

  事实上,这则消息之所以令人瞩目,除了事先毫无征兆的突然性之外,还很容易让人联想到2015年最后一天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一个征求意见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二者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联系?此次调查询问又是否传递出某种信号?对此,有知情人士判断,不排除这种可能,“因为前期积累了大量调查证据,或许是《指南》磨刀石。”

  不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相关反垄断专家则认为:这只是调查过程中的一个正常的步骤和程序,不必过度解读。

  关于《指南》,这位反垄断专家指出,近期公布的只是一个部门的征求意见稿,还没有上交国务院进行审议。

  该专家透露,实际上,具体负责反垄断的3家执法部门,即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和商务部,外加国家知识产权局,目前都在分别就《指南》制定初稿,最后统一上交至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由反垄断委员会进行专业论证后,才能最终定稿。

  “所以,在《指南》还没有出来的情况下,没必要将二者联系到一起。”他说。

  欧美反垄断调查5年左右很正常

  对于人们猜测的“这场调查为何持续了一年半还没有定论”,相关反垄断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一年半的时间并不算长,在欧美国家的反垄断调查中,持续时间达到5年、8年的都很常见。

  据该专家介绍,欧盟和美国在调查涉及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知识产权的类似案件时,调查时间在5年左右的都很正常,因为中间有来来回回的专业论证和听证。

  该专家还指出,这则消息同时也说明,工商总局作为反垄断执法部门,给了当事人更多的机会,赋予其为自己辩护和说明的权利。

  这位专家认为,这样一个过程是很正常的,因为执法部门要判断被调查对象涉嫌的行为对市场竞争的影响,一定是要有一个专业的论证过程的,而不是一个“非白即黑”的简单判断。

  “事实上,在欧盟调查微软、英特尔这些跨国企业时,我的印象中,五六年、七八年的都有,这说明不管是在哪国,反垄断调查机构都要很慎重地从专业层面进行认定,并且要充分给予被调查方辩护和说明的权利,所以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他说。

  法制网北京1月5日讯

责任编辑: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