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2月30日讯 记者刘子阳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推进会。强调检察机关要深入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各种有效途径和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尽最大努力将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会议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综合施控”的策略,坚持国内案件的查办与涉外案件的追逃追赃并重、国际追逃与国际追赃并重、追逃与防逃并重,坚持国内追逃追赃与国际追逃追赃的紧密结合,坚持防逃措施关口前移,切实做到在总体工作部署上、在重点案件国际追逃追赃的措施上上下衔接、有效落实。 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加强对内协调、对外协作的机制制度建设,积极依靠党委、纪委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外交外事等部门的协作,凝聚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国际合作等内设机构的力量,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参与制定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流程或者规程,厘清职责,细化程序,推动启动没收违法所得的国内审理程序,丰富法律政策、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 会议强调,要突破一批重点案件,实行“一重点案件一专案组”,一案一档,实行挂牌督办,案随人走,长期跟踪经营,一抓到底,归案销号。要积极开展国际检务合作,积极运用双边或多边刑事司法协助、引渡等国际条约或公约,切实加强与外国检察等司法执法机关的业务交流与办案合作。要切实将防逃工作作为侦查办案的重要内容认真加以部署和落实,建立科学有效的防逃预警体系,提高防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