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李晓军 法制网讯 记者余瀛波 12月28日,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一号店4家大型电商平台在京举行合作签约仪式,约定双方共同推进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工作,协作发布对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履行情况检查结果信息。 签约仪式上,据质检总局副局长陈钢介绍,国家质检总局自2014年以来,启动了企业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将标准备案改为企业标准自我声明。截至2015年12月15日,全国已有16689家企业作出标准自我声明,共公开标准49884项,涵盖83649种产品,全国18个省份全面开展了标准自我声明的整体试点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的要求,质检总局于2015年11月开始,在家电、童装、洗涤用品三个行业全面推进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工作。 据介绍,这项工作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企业自愿承诺执行更加严格的质量标准。例如,在净水器质量承诺工作中,相关标准规定对铅的净化率不低于90%,但是很多企业承诺了高于90%的净化率,有的甚至高达99%;二是质检部门对企业履行质量承诺的情况开展检查;三是质检总局统一开发信息化平台,将质量承诺企业名单及其承诺的质量标准和各地质监部门检查企业履行承诺的结果信息向消费者公开,接受消费者查询,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 记者了解到,此次质检总局执法司与4家电商平台签约合作,决定在电商平台设置消费者查询入口,由质检总局执法司信息化平台向电商平台推送有关质量承诺企业名单、承诺内容、检查情况等信息。消费者在电商平台消费过程中可以方便查询承诺企业有关信息,充分行使“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和表达权”,有效地维护合法权益。 据悉,在当前质量违法屡禁不止,利用互联网制售假冒伪劣问题日益突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形势下,质检部门开展企业产品质量承诺活动,是推进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的创新举措,将消费者维权监督、行业自律、媒体监督、政府监管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多元共治质量问题的工作格局和优胜劣汰、优质优价的市场环境,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使重质量、守信用的企业产生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和外部压力,推动经济发展转到以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上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