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合肥12月27日电 记者范天娇 安徽合肥“17岁少女酒精毁容案”有了新进展。经伤情鉴定,被害人马某为重伤二级。目前,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已指派律师为马某提供法律援助,近期将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8月15日,合肥市28中学在外校举行高二升高三摸底考试。中午休息时,17岁的女学生马某被同来参加考试的男同学袁某用液体酒精泼浇头颈部并点燃,后在同学及学校超市老板的帮助下用水将火扑灭。经合肥市刑科所鉴定,马某的伤情为重伤二级。 案发后,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李智贤、余才能律师共同担任被害人马某的诉讼代理人。援助律师表示,这是一起因情感纠纷而引起的少女被毁容案,因为求爱不得而对被追求者采取伤害行为。从法律角度来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是故意伤害罪,受伤女孩的伤情经鉴定为重伤二级,因此加害男孩袁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同时,袁某的加害行为也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应当承担对于受害女孩的民事赔偿责任。 李智贤告诉记者,目前,该案第一次审查起诉结束,为了做伤情鉴定退回补充侦查。现已做出重伤二级的鉴定结果,再次移送检察机关。由于犯罪嫌疑人袁某及其亲属除了支付过医疗费用外,至今没有对马某的伤害表示赔偿,近期将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