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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以药养医 用合理薪酬制度确保医生的“阳光收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热议医改进展报告

来源: 新华网 作者:张鑫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5
摘要: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王思北、胡浩)正在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5日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报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认为应彻底破除以药养医,通过建立合理的

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王思北、胡浩)正在举行的十二届全国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5日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全国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报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认为应彻底破除以药养医,通过建立合理薪酬制度让医务人员在规范的条件下取得让人尊敬的阳光收入。

报告称,2009年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出台了53个重大政策文件,涵盖公立医院改革、医保体系建设、药品供应保障等多个方面,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框架。

报告同时指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进改革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仍在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自200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实施以来,全国各地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体制机制、配套政策、地方财力、人才培养等因素影响,基层在具体工作中仍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在郑功成委员看来,医药一定要分离。“医药不分离,医疗谋利的现象就不可能杜绝,源头上不分离,目前很多不正常现象都不可能根治。”

“以药养医的弊病很明显,公立医院是公益性的单位,医生的工资收入和奖金绝不能与药品收入挂钩。”韩晓武委员说,只有从根本上切断了药品的收入与医院经济利益的关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

韩晓武表示,药品的价格过高肯定不合理,但并不是越低越好,关键是要合理。在改革药品价格时,要通过深入调研,了解药品的价格形成机制;要充分考虑药品的研发成本、生产成本及合理的流通成本,在此基础上确定药品价格。“单纯提要挤干药品价格的水分是不妥当的,提出在药品采购中进行零差价试点更是违背客观规律,提企业直销、取消医药流通环节也是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药品价格改革必须与医药的其他改革相衔接。”他说。

“我来自基层,在地市级三级甲等医院担任院长15年,经历了我国新医改的十年历程。”全国人大代表温秀玲说,这次医改报告总结了七项工作,她深有体会。

温秀玲认为,医疗与药品包括卫生材料是诊疗的两个核心手段,更是公立医院改革当中的重点环节。大幅度提高医疗技术性收费标准,让医护人员的劳动、技能、经验、价值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体现,同时大幅度地降低药品、卫生材料的采购价格,挤压在流通过程当中的虚高成份,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课题,也是解决以药养医的重要思路。

此外,积极探索医务人员薪酬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医务人员的合法合理的收入也成为参会人员的共识。

“对于高技术含量、高培养成本、高脑体消耗、高职业风险的医务人员给予合理的高薪酬,既符合中国历史上尊重医生的传统,也符合主流国家的通行做法,更使他们赢得尊重、提升执业资格的必要条件。”温秀玲说。

郑功成说,要通过保证医生的薪酬优厚、采取符合医生职业的退休制度等维护医生尊严,不要让医生的利益在改革中受到大幅损害,而应是在规范的条件下取得让人尊敬的“阳光收入”。

责任编辑: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