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成立31年来,阵容最庞大的一支智囊团今天正式组建。受聘的90名专家律师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很可能就是今年全国人大在对新消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大检查中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其中就包括进展艰难的公益诉讼。 研究涵盖诉讼评估等20多个领域 12月25日,中消协专家委员会和新聘律师团在北京正式成立,来自高校、研究机构和相关行业的68名专家受聘成为专家委员,22名具有丰富消费维权实践经验的专业律师受聘律师团律师。 在今天的成立仪式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消协会长张平为专家委员会和律师团成立做出重要批示。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中消协副会长马正其出席会议并向专家委员和律师团律师颁发聘书。 马正其指出,希望专家委员会和律师团深刻认识新时期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理论研究与政策研究结合起来,把探索研究与应用研究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为消协专业化维权提供专业咨询和智力支持,为消协组织能力建设增强活力。 他同时希望专家委员会和律师团积极搭建平台、开辟渠道,建立研究成果和消费维权信息沟通交流机制,为专业维权力量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 据中消协秘书长常宇介绍,专家委员会和新聘律师团成立后,研究领域将涵盖消费政策、法律、维权战略、诉讼评估以及食品、化妆品、缺陷产品等20多个与消费者利益息息相关的领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权威性和独立性。 专家团可为立法修订提供建议 据了解,此次组建的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为中消协履行公益性职责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参与中消协专业问题和重大事项的评议论证;对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立规、立标提出意见建议等。 其中以参与法规标准制修订意见为例,根据新消法规定,消费者协会要参与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的制修订工作。 据常宇介绍,新消法实施以来,中消协收到来自各方面制定修改法规标准的需求明显增加,仅2015年,就收到来自各方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征询意见函81件。 “虽然我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出了800余条意见和建议,得到了相关单位的重视,其中相当部分得以采纳。但不可否认的是,有一些法规标准由于专业性、技术性很强,能力所限,我们无法提出或表达更好的专业意见。”常宇说。 他表示,成立专家委员会后,中消协将在相关专业领域主动听取专家意见,希望相关专家积极开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及实务研究,积极提出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律师团将适时提供诉讼支持 据了解,新聘律师团的主要职责是:为中消协保护消费者权益提供法律实务服务;参与中消协重大典型投诉案件的分析研究和调查调解;为消费者提供相关法律信息和义务咨询服务;受中消协委托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代理诉讼或提起公益诉讼;对损害中消协合法权益的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必要时代理诉讼。 这方面比如,今年6月至9月,全国人大组织开展了新消法实施以来的执法大检查。执法检查情况表明,各地在贯彻实施新消法中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许多问题。 比如,“一些新的法律规定还没有得到完全落实,如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等。不仅如此,存在于个人信息保护、预付式消费、互联网+服务等领域的维权难题还亟待破解。”他说。 常宇认为,成立专家委员会和新聘律师团成员,将为中消协开展相关维权理论研究、破解重大维权课题以及促进消协组织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 探索引入专家咨询决策机制 据了解,今天受聘的68名专家和22名律师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承担消费维权具体项目工作。 根据消费维权形势需要,中消协每年在比较试验、调查体验、消费评议、投诉咨询、查询建议、公益诉讼等方面,都会做一些具体工作安排。但据常宇介绍,“但受协会人力所限,很多工作的开展我们确实有心无力。” 而在成立专家委员会及新聘律师团成员后,这一现状将会得以改观。常宇表示,中消协将探索从项目立项到项目实施,从成果使用到效果评估等各个方面,引入专家咨询决策机制和第三方评价机制。 “一些具体项目我们还可能与专家委员会和律师团协商,直接委托给相关专家或专家组完成。”常宇说,此外,中消协还将探索与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重点企业的协商对话机制,适时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和诉讼支持。 法制网北京12月25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