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2月25日讯 记者刘子阳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近日,公安部公布了2016年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分数线。2016年,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夫妻团聚类审批分数线为146.1分,即2012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子女照顾父母类审批分数线为60分,即申请人年龄为18-59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父母年龄均为60周岁以上且身边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类审批分数线为1分,即申请人未满18周岁,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父母投靠子女类审批分数线为1分,即申请人年龄为60周岁以上且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经审批后可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人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向受理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