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刘子阳 12月16日,中国警方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向韩国执法部门移交韩国籍重大诈骗犯罪嫌疑人姜泰镕。 2007年至2008年,姜泰镕伙同他人在韩国以提供高额回报为名诈骗3万名被害人15000亿韩元(约合75亿元人民币)。2008年11月,姜泰镕从韩国逃往中国,被韩国执法部门以涉嫌诈骗犯罪通缉,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了红色通报。应韩国执法部门请求,公安部立即部署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开展查找和抓捕工作。在两国执法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今年10月10日,姜泰镕在江苏省无锡市被成功抓获。中国公安机关在对该人完成相应调查工作后,决定依法将其遣返并移交韩方。 近年来,中国警方在不断加大境外追逃工作力度的同时,也积极为其他国家执法部门在华追逃提供协助,形成良性互动。此次向韩国执法部门移交重大犯罪嫌疑人姜泰镕,是自2013年6月以来中韩两国执法部门开展联合追逃行动的又一成功案例,充分彰显了两国执法部门共同打击犯罪的决心和开展互惠执法合作的力度,将有利于震慑涉及两国的跨国违法犯罪活动,共同维护两国间正常的人员经贸往来,保护两国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