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12月15日电(记者李黔渝、薛天)这是一个越来越广泛的共识:多措并举,绿色出行……方能遏制污染蔓延,冲出雾霾重围。 这是一个略带隐蔽性的事实:被称为“高污染”的黄标车,在很多城市看似欣慰的统计数字下,却并未停下车轮,陷入“淘而不汰”怪圈。 尴尬、无奈的背后,是执法缺乏法律“撑腰”、补贴甚至发不出去、车主不配合等诸多窘境。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17年年底,全国约有600万辆老旧车、黄标车需要报废淘汰。目标能否如愿完成?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已成为严峻的逼问。 执法无“刀”,局地实际报废量不足两成 黄标车,是指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排放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其尾气排放污染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被认为是高污染车。 据环保部通报,中国提前完成2015年淘汰2005年底注册营运的117.07万辆黄标车任务。但真正让黄标车的轮子停下来,并不容易。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一些地方大多数淘汰的机动车,是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未在规定的检验周期内进行检验而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告报废的老旧车、“僵尸车”以及自然淘汰的车辆。而通过公告机动车牌证、车辆道路运输证作废的黄标车实际报废量在部分省区甚至不足两成。 环保部门认为,对于领取了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并非其环保检验不合格。车主使用车辆本身并不违法,强行报废淘汰缺少法规支持,任何部门都没有强行报废的权利。目前各地采取的均为“限行”或“补贴”引导的淘汰政策,导致多地推动黄标车淘汰工作中仍面临“有心无力。” “我们能够强制处理的黄标车实际上仅占总数的15%,而这一部分主要还是淘汰下来的公车。”陕西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说。 一位交警告诉记者,就限行措施来说,交警的处罚依据是违反禁行标志指示等规定,其实和黄标车尾气排放是不搭边的。“车辆排放不达标是大气污染,依照的法律应该是《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主体应该是环保部门。由交警来处罚,难以起到遏制环境违法的效果。” 补贴缺少“诱惑力” 限行禁卖遭遇“不买账” 据了解,当前各地对“黄标车”淘汰主要采取三种措施:一是政府给予车主一定补贴,鼓励车主主动提前报废“黄标车”;二是规定“黄标车”限时限区域行驶,迫使车主自动淘汰;三是个别省份要求车主加装处理设备,排放检验合格后换发“绿标”,即“黄改绿”。 目前,全国多数地级及以上城市出台了补贴政策,但大部分地区补贴 “诱惑力”仍较为有限,导致车主们对补贴政策“不感冒”。 以贵阳市为例,贵阳黄标车补贴政策从今年年初制定以来,截至10月底,补贴资金才用出80万余元,以最高补贴1万元计算,仅有不超过100辆车申领补贴。 “现有政策很难吸引黄标车主主动淘汰报废车辆。”在西安从事车辆维修工作的于翔说。于翔有一辆2000年产的本田“雅阁”,明年1月即将成为黄标车。他说,他的车保养得很好,就算是能领到最高1.8万元的补贴,依然不划算。 “我把这车当二手车卖到西安市之外的农村,能卖三四万元;即使送到报废厂,报废厂应该也不会把车况这么好的车做报废处理,也会当二手车卖掉。”于翔说。 郑州车主王先生说,自己花了50多万元买的“天皇五十铃”大货车,车出厂就是国II标准,用了六年多刚收回成本没两年就直接变成黄标车。“车况这么好,要直接报废淘汰处理掉,实在有些心疼。” “黄改绿”加装一套尾气后处理设备,使其颗粒物排放达到国Ⅲ以上标准的“绿标车”水平。据了解,这需投入1万到3万元不等费用,让车主自掏腰包很难,政府补贴力度有限,实际操作中存在难度。 贵州省在黔东南州凯里市进行了“黄改绿”试点工作,加装的处理装置对机动车排放的颗粒有明显削减作用。但在环保部的车型目录中,这一类改造的车辆仍属于黄标车,加之装上的处理装置在车辆运行过程中存在不稳定的情况,因此“黄改绿”还未广泛推行。 政策措施一定要跟得上现实 业内人士认为,行之有效、合理合法、合情合理的法规政策是淘汰黄标车这类高污染车型的关键前提和根本。当前,需要尽快颁布出台黄标车以及老旧车淘汰的政策法规,明确强制执行措施,将机动车污染防治的一些新政策、新措施、新规定列入其中,改变黄标车淘汰执行无法可依的尴尬。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程德安指出,相关政策更应“接地气”,引导黄标车车主积极主动参与淘汰工作。他认为,淘汰黄标车措施应“奖罚并重”,加大补贴力度,简化办理补贴流程。对“黄标车”报废更新采取适当补贴措施,在鼓励补贴政策下,“黄标车”车主会更愿意自觉参与黄标车淘汰工作。补贴标准原则上要让车主能够接受,或者开展多种定制化置换形式,尽可能减少车辆更换造成的损失。 此外,还需加强相关技术的研究。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肖阳介绍,从汽车尾气检测角度来看,汽车工作状况不同,都可能造成尾气检测状况不同。燃油品质不同,都可能影响尾气测量数据。对于此类情况,应作出更科学的研究和方案。 专家还建议,从长远看,可以考虑参考国外环保部门在路上进行随机检测机动车在正常行驶状态下的排放情况。除了大范围禁止淘而未汰的“黄标车”上路,各地应实施区域间联防联控,防止高排放污染车辆向农村转移稀释。同时,严格控制油品品质,多层面把好源头关,多角度综合施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