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刘子阳 在“12.4”国家宪法日的前一天,根据司法部、全国工商联关于建立部际合作机制的框架协议,全国工商联与司法部共商“十三五”期间加强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并就进一步推动双方务实合作进行沟通交流。 在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王钦敏,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全哲洙对司法部高度重视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给予全国工商联工作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王钦敏说,今年,全国工商联围绕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守法诚信为重点深入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了《关于加强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工商联主动与党委政府、司法行政机关、纪委、检察、法院等部门合作,开展政企直通车、法律体检、反腐警示、诉调对接等活动。通过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更加牢固,依法诚信经营更加主动。 王钦敏指出,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特别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之际,非公有制企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新常态下经济增速放缓、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等情况,迫切需要完善治理结构、依法诚信经营,需要平等保护、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对加强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提出新要求。 王钦敏表示,全国工商联与司法部共同研究加强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在政商关系研究、加强法治教育培训、鼓励支持和规范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等方面合作的空间广阔,通过务实合作有助于推动构建新型健康的政商关系,发挥正面典型示范作用;有助于推动普法宣传进民企、进商会、进工商联机关的“三进”活动;有助于充分发挥商会在企业纠纷中的调解作用;有助于为企业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将困难企业尤其是成长期的小微企业纳入法律援助范畴。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首先对全国工商联给予司法行政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表示衷心感谢。吴爱英表示,非公有制企业在解决就业、增加税收、拉动经济增长方面的贡献越来越大,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是司法部份内职责。司法部将进一步与全国工商联加强合作,共同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一是在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方面,把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七五”普法规划重要内容,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工商联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日常法治宣传和专项法治宣传。二是在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方面,深入开展法律体检、法律服务团、法律咨询和专题培训等形式多样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推动建立工商联系统公职律师制度;加强非公有制企业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紧紧围绕“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等重大国家发展战略,组织开展专项涉外法律服务活动。三是在落实商会人民调解工作方面,加大指导协调力度,在经济发达、商贸活动活跃的地区,指导商会、协会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共同开展工作调研,研究提出有效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措施。四是在法律援助方面,更多为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切实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双方表示将继续保持密切沟通合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交流合作机制,使双方务实合作取得更大成效,共同为促进两个健康、全面依法治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司法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组组长韩亨林,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经荣、杨启儒,司法部、全国工商联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