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斌,男,中共党员,山西省阳高县龙泉镇司法所所长、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2015年10月15日,为妥善处理群体性信访案件,在连续加班超负荷工作后,李培斌同志因劳累过度突发心梗不幸殉职,年仅50岁。 决定指出,李培斌同志28年来一直扎根基层司法行政一线,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突出的业绩和辛勤的奉献,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一名司法行政干警的时代风采,是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扎根一线、无私奉献的杰出代表,为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践行“三严三实”树立了优秀榜样。李培斌同志先后荣获山西省优秀共产党员、山西省十佳创先争优标兵、山西省十大杰出政法干警、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因工作业绩突出,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2013年作为山西省唯一的基层代表列席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 决定强调,要学习李培斌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始终做到心中有党,永葆对党的无限忠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始终怀有对司法行政事业的满腔热情,忠诚履行职责使命,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努力奋斗。要学习李培斌同志一心为民、服务群众的公仆情怀,始终做到心中有民,牢记党的宗旨,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贴近群众的职能优势,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本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努力做好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要学习李培斌同志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担当精神,始终做到心中有责,切实把干事创业作为人生的不懈追求,扎根基层,立足本职,敢于担当,兢兢业业,埋头苦干,努力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安全稳定做出积极贡献。要学习李培斌同志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始终做到心中有戒,严格要求自己,乐于奉献、清廉如水,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底线,经得起诱惑,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决定要求,要迅速掀起向李培斌同志学习的热潮,把向李培斌同志学习作为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李培斌为楷模,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奋力拼搏,开拓进取,不断推动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