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李大川,被控于2004年在担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营销处副经理期间,帮助一家广告公司中标并收取好处费150万元。昨天上午,涉嫌受贿罪的李大川在朝阳法院受审,他表示认罪。 受贿150万 助某公司中标 今年42岁的李大川博士研究生文化,案发前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因涉嫌受贿于今年7月8日被刑事拘留。据悉,2010年之前,李大川在中国移动总部任职,2004年8月至2005年10月在西藏挂职县委副书记,2010年到中国移动湖南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10月,李大川调任北京移动副总经理,分管市场方面工作。 据指控,李大川于2004年在担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营销处副经理期间,在华扬联众广告公司参加中国移动互联网广告代理业务招投标过程中,向苏某透露该次招投标的重点和评标原则,帮助该广告公司中标,后收取苏某好处费150万元。李大川后在纪委审查期间主动交待,赃款已全部退还。检方认为,李大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责。 认罪又辩解 借钱并非受贿 庭审中,李大川认可指控,但称其向苏某透露信息的行为是在被允许的职权范围之内。他解释说,招标重点和评标原则都是公开发布的,标书发出后,有一周左右的答疑时间,所有人都可以打电话咨询。“我跟苏某说的属于答疑以及个人理解。”李大川否认其参与评标,称最终中标结果是根据评标小组打出的分数。 提及收受苏某的钱款,李大川则称当时家里经济困难,住在一间60平方米的房子里,家里要买房,他想对家庭有点回馈,才提出借钱。但借来的钱款中,除10万元用于装修,其余则一直随身携带,来京后就放在家里的衣柜中。“我内心一直在挣扎,虽说钱是借的,又怕性质不是借的。我跟苏某是好朋友,这钱什么时候还都行。”李大川说,纪委调查他是因为有人举报腾讯给了他好处费,但最终没有查实,他在被双规前,主动交待了这笔贿赂款。“随着职位和权力越来越大,我对金钱看得也不是特别重。十八大后,我想我必须要把这个问题处理好,心里才能踏实。”他告诉法官说。 悔不当初 亏欠家庭太多 李大川说,从张春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副总裁,因受贿判死缓)等人的问题爆发后,中国移动的很多人出了一系列问题。2012年,其主管领导鲁向东(因受贿判无期)也出事了,此事真正地触动了自己。同年集团正职应聘时,他就坐立不安,下决心要把钱还给苏某。“如果处理不好,不好参加正职竞聘,在升职时会有人相互举报。”李大川说,2013年7月和8月间他约苏某见面,后分两次将钱退还。 “我确实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了他人好处。案发前,我已经积极补救了年轻时犯下的错误,我之前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现在进一步加强了认识,希望组织给予宽大处理。”李大川说。 苏某的证言显示,没有李大川的帮助,像他们这种第一次和中国移动打交道的公司很难中标。李大川向他借钱时态度强硬,他很清楚实际上是向他要钱,拖了几天才把钱给对方。而李大川拿钱时没打借条,也未清点具体金额。据悉,苏某也因涉嫌行贿罪被抓。 李大川的律师为被告人做罪轻辩护,认为其构成自首且未造成损失。庭审最后,李大川声泪俱下地说,他从四川一个普通家庭考到北京,想给家人争口气,因为工作和家人聚少离多,对家庭亏欠太多,自己也患上严重的高血压,希望法庭从轻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