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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兰海宁被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

来源: 新华网 作者:杜娟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1-19
摘要:新华网南宁11月19日电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19日发布消息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兰海宁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 日前,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兰海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新华网南宁11月19日电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19日发布消息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海宁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

日前,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海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兰海宁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给予兰海宁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责任编辑: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