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刘子阳 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中东欧-中亚国家第七次地区会议当地时间11月10日在俄罗斯索契开幕。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应邀出席会议,并作了《加强国际司法合作 携手打击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的专题发言。他指出,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严峻问题,也是各国执法司法机关必须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中国检察机关愿意加强与中东欧-中亚国家执法司法机关的国际司法合作,携手打击暴恐犯罪,共同维护地区安全稳定和经济发展。 曹建明说,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挑战人类社会秩序和文明底线,危害世界和平与发展。中国检察机关与上合组织各成员国检察机关、东盟各国检察机关构建了便捷、灵活、高效的司法协助机制,为中国与其他国家进行反暴恐合作开辟了新途径。 曹建明指出,当前,全球打击暴恐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实践证明,只有各国之间密切合作,才能挤压其生存空间,有效打击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中国检察机关愿加强与中东欧-中亚国家司法机关的合作,共同打击暴恐犯罪,共同维护地区和谐安定。为此,他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要坚持综合施策,从源头上治理国际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犯罪。要在政治、经济、金融、宗教、情报等领域多措并举,从根本上铲除恐怖主义滋生的土壤。 二是要进一步开展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国际合作。网络恐怖主义是恐怖主义向信息技术领域扩张的产物。要重视研究防止利用或威胁利用互联网进行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活动的措施,着力解决恐怖分子通过即时通讯工具相互勾联的问题,彻底打掉恐怖组织的网上活动平台,坚决防止恐怖势力在网上建立阵地、形成勾联指挥体系,严防其网络涉恐活动落地造成现实危害。 三是要加强打击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犯罪领域司法协助。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信息收集与共享,共同铲除、封堵恐怖极端思想传播渠道,切断恐怖分子流动通道和资金来源。要在侦查取证,冻结、扣押、追缴涉恐资金,引渡或者遣返涉恐犯罪嫌疑人等方面加强司法协助,形成打击合力。 四是要研究推行“或引渡或起诉”制度的可行性。要加强研讨和沟通交流,充分研究论证“或引渡或起诉”原则在合作打击恐怖犯罪中的实际运用,有效挤压恐怖分子利用国界、“政治避难”等方式规避打击的空间,确保及时有效打击恐怖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