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余瀛波 《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座谈会上今天在京召开。会上,据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张景利透露,2010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共立案传销案件35600起,破案24500起,涉案金额达36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参与传销的人员中,也有外国人参与,而外国人在境外操控犯罪的案件数量,近年来有所上升。此外,近两年来,利用“互联网+”概念进行的传销活动发展迅速,微信传销已经露头。 十年来工商查处传销案21904件 11月4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组织召开的此次座谈会上,据国家工商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介绍,据不完全统计,自2005年8月国务院颁布《禁止传销条例》以来,至2015年9月底,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传销案件21904件,案值62.38亿元,罚没金额9.9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251件、9668人。 特别是,近年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先后查处了世界通、客登庸、蝴蝶夫人、精彩生活、万家购物、幸福缘、中国明明商、军圣等一批传销大案要案,有效遏制了传销发展蔓延的势头,沉重打击了传销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刘玉亭指出,两个条例实施10年来,我国禁止传销工作步入法治轨道。10年来,全国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会同公安部门,依法履职,严厉打击传销,严格规范直销,全面推进禁止传销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区市)建立了由政府或政法部门直接领导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或联系会议制度。地方政府领导,政法委(综治办)牵头,工商、公安机关为主力军,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打击传销综合整治格局基本确立。 刘玉亭介绍,过去10年来,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在行动指挥、线索派发和数据分析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据统计,自2009年该系统投入运用至今,已录入传销人员信息21万余条、传销案件1万余件,举报投诉处理16143条。通过系统发布各类通知641条,收到各地反馈信息5997条。 “互联网+”概念被利用进行传销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张景利在会上指出,尽管近年来我国打击传销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目前形势依然严峻。2012年以来,涉传销犯罪立案数量较前几年呈倍增趋势,且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数众多的大要案多发。 “仅2014年,各级公安机关就上报千万元以上的传销大案上百起,涉案总金额超过500亿元。”他说。 据张景利披露,目前在广西、安徽、江苏、湖北、四川、陕西、云南等传销重灾区,传销案件仍持续高发,案件数占全国六成以上。天津、河北、江西、湖南、贵州等地部分市区县的传销活动,始终没得到根治。 导致传销案件高发频发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犯罪手法不断翻新。传销活动的名目,以往是传产品,现在是传虚拟的概念,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慈善募捐”、“改革创新”、“搜索引擎”等为幌子从事的传销活动比较常见。 “特别是这两年,非法传销与非法集资犯罪手段交织,社会危害性和影响巨大,‘互联网+’概念的传销发展迅速,微信传销已经露头。” 张景利说。 尤其需要引起警惕的是传销新变种—-网络传销。据介绍,这种传销,具有扩张迅速、无地域、隐蔽性更强等特点。如2012年打掉的江西精彩生活特大传销案,调查中发现,2010 年5 月交7000 元以上入门费(最高交3500 万元)的传销人员有2818 人,涉案金额2.4 亿元;到2012 年4 月时,传销人员就达到12 万之众,涉案金额达60 多亿之巨,发展速度呈几何级数倍增。 对此,刘玉亭介绍,目前我国网络传销监测查处机制正在逐步建立。2011年六部门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后,工商总局积极探索网络传销监测查处长效机制,在重庆、福建泉州等地成立了工商机关网络传销监测查处试点,制定网络传销监管工作制度,建立相关协作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网络传销技术监测与分析机制,对传销组织的运作模式、资金流转方向、网站设立、人员加入流程、参与人员情况等多项证据实现科学监控,及时发现线索,协调各地进行查办,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 十年查处直销违法违规案678件 在谈到依法加强直销监管时,刘玉亭指出,10年来,工商总局以建立规范、健康、有序的直销市场为目标,坚持从严监管,严格规范,不断健全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政策引导、行政指导、教育督导的监督机制,有力维护了直销市场发展秩序。 据不完全统计,《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直销违法违规案件678件,罚没金额1.32亿元。这些案件的查办,有效地震慑了直销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直销市场秩序。 据张景利介绍,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查处的涉及直销企业、直销产品或正在申请直销许可企业的案件也比较多见,这其中,虽然有企业产品和名称被冒用的情况,但也有部分企业的经营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甚至有故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迹象。 刘玉亭表示,目前,全国范围内规模化、公开化的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广大群众对传销、直销的区别认识逐步提高,自我保护和抵制传销的意识得到增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他同时强调,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打击传销工作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此,要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发挥社会共治和信用监管的作用。加强部门区域协作,依法严查一批大要案件。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强化依法行政。希望直销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 法制网北京11月4日讯 □小贴士 直销与传销的主要区别 直销是经商务部批准、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合法的经营活动,传销是国家打击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者的区别在于:直销是由企业招募直销员,直销员把产品直接卖给消费者,直销员按销售业绩提取报酬;而传销,加入时须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传销往往是金字塔形的层级关系,加入者以拉人头发展下线骗取资金的多少来提成。 现在大多数传销活动根本无产品可销,而是销售自己编造的概念,是一种诈骗敛财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