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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销毁新型毒品“止咳水”17万瓶

摘要:10月27日,两只检疫犬出现在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帮助工作人员检查入境旅客的携带物。据介绍,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了有效提高入境旅客禁止入境携带物的截获率,引进检疫犬,形成“人-机-犬”三位一体的查验模式。图为在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检疫犬在工作人员的带

深圳销毁新型毒品“止咳水”17万瓶

10月27日,两只检疫犬出现在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帮助工作人员检查入境旅客的携带物。据介绍,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了有效提高入境旅客禁止入境携带物的截获率,引进检疫犬,形成“人-机-犬”三位一体的查验模式。图为在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检疫犬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检查入境旅客的行李。新华社记者 李安 摄

新华社深圳10月27日电 记者孙飞27日上午,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罗湖区禁毒办等部门联合行动,公开销毁二类精神药品——含可待因成分复方口服液体制剂(俗称“止咳水”)17万多瓶,共20余吨、价值340余万元。

“止咳水”作为一种处方药,其主要成分为磷酸可待因和盐酸麻黄碱,具有镇咳和镇痛功能;同时,“止咳水”也能起到兴奋呼吸中枢神经的作用,大量服用会产生快感和幻觉,长期饮用就会上瘾。

今年5月,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标志着“止咳水”已属毒品范畴。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5月开始,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禁毒大队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打击行动,至10月22日,共破获贩卖“止咳水”毒品案52宗,打掉团伙3个,刑事拘留65人,查处滥用人员30余名,缴获“止咳水”约206千克。

与此同时,深圳市罗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及时组织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培训,严格规范“止咳水”的采购、运输、储存、销售及逾期销毁等制度,要求相关企业实行专人、专库、专账管理,并组织企业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增加“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

责任编辑: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