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亳州市利辛县女子李娟因“为救小女孩”被恶犬咬成重伤的事,持续在网络发酵。10月21日,安徽利辛县委宣传部通报了此事详情。 以下为通报: 2015年9月2日11时许,利辛县公安局春店派出所接城关镇大李庄李平平到派出所报案称:其妹妹李娟于9月1日晚上9时许,在利辛县工业园政通路与李郢庄交叉口处被狗咬伤,伤者已于当日在狗主人张宏宇的陪同下,送往南京一家医院抢救。接警后,民警及时赶到事发地点,进行现场调查走访,未发现监控设施及见证人员。 经公安机关调查,张宏宇于2015年3月份租赁城关镇闫集村村民闫庆亮位于政通路东侧的破旧房屋居住并养狗。受害人李娟与张宏宇以夫妻名义生活在此,平常也帮助张宏宇饲养这些狗。当日出诊医生李某某指证,2015年9月1日21时许,急救人员在位于张宏宇租住的院落内的狗圈旁边发现已经被狗咬伤的受害人李娟并将其送至利辛县医院进行治疗。点击进入下一页 据公安机关调查,面对高额的医疗费,张宏宇希望引起社会关注给予捐助,编造了女友李娟下班回家时为救女童被狗咬伤的谎言,并恳求朋友闫庆亮作伪证。安排好后,张宏宇联系多家媒体,骗取媒体报道寻找根本不存在的被救女童。 目前,该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 常国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