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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 为民用权 依法用权

摘要:法制网北京10月21日讯 记者李想 10月21日,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围绕严以用权开展第三次专题学习研讨。受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委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

法制网北京10月21日讯 记者李想 10月21日,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围绕严以用权开展第三次专题学习研讨。受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委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人民法院践行“三严三实”,必须把严以用权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为民用权、依法用权、尽职尽责用权、廉洁用权,确保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动人民司法事业健康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南英、黄尔梅,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长张建南,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围绕“严以用权”教育专题,严格对照《党章》规定要求,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分别作了重点发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也作了即席发言。

沈德咏指出,坚持严以用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法院的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更要带头增强法治思维,带头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力。坚持严以用权,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要把握权力边界,遵循法定程序,实现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坚持严以用权,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要严格依法用权,秉公用权,依法律、按程序办案,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坚持严以用权,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的重要保障。要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排除权力、金钱、人情等各种因素对司法的干扰,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

沈德咏强调,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用权不严的突出表现。当前,人民法院广大干警司法作风总体上是好的,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个别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用权不严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主要表现在宗旨意识不强,甚至公权私用;法治观念淡薄,用权任性;缺乏担当精神,为官不为;自律能力不足,用权不廉等。人民法院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防微杜渐,未雨绸缪,切实防止和克服“用权不严”问题的发生。

沈德咏要求,法院干警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践行严以用权要求,确保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为民用权。时刻牢记权力来自于人民,谨记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要引导党员干部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要着力做好涉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不断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以公正司法取信于民。要增强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依法用权,养成运用法治思维研究解决问题的习惯,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始终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原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尽职尽责用权。要顺势而为,自觉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谋划和推进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审理企业破产、互联网金融、民间借贷等案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服务保障“一带一路”、海洋强国战略,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要主动作为,用改革的思维和方式破解工作难题。要奋发有为,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办案任务。要坚持从严治院,确保廉洁用权。要完善制度机制,从严监督管理,要坚持对司法腐败行为零容忍,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

在京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江必新、李少平、景汉朝、贺荣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杜万华,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中组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协调小组同志、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有关部门同志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