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西安10月21日电 记者 台建林 “中芬司法公正发展性研讨会”今日在西安开幕。此次会议由中国司法部主办,陕西省司法厅承办,是今年8月赫尔辛基会议的延续和深化。 中国司法部副部长张彦珍代表中方发言,芬兰司法部常务秘书长阿斯托拉代表芬方致辞。 张彦珍表示,中芬两国建交65年以来,无论国际形势如何发展,两国关系始终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平稳发展。1995年,两国在法律和司法领域开展机制性交流与合作。二十年来,两国法律界人士不断加强交流,得到了两国领导人的赞许,已经成为两国全面友好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张彦珍指出,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求积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此后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上也分别提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及《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张彦珍强调,中央在不久前,对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法律援助过程中,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供专业化服务,疏通法律援助渠道,搭建多元化服务平台,完善保障机制,做到明确政府责任、党委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机关部门召开了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强调进一步发挥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组创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关系,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阿斯托拉女士在致辞中指出,中芬长久以来作为友好友邦共同发展,此次的中国之行也给她留下了深刻的记忆。中芬两国在法律和司法服务中不断加强交流与合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并希望在以后的发展中能够继往开来,法律合作不断向前迈进。 “国际社会的交流合作对法治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此次‘中芬司法公正发展性研讨会’的召开,为双方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交流与研讨平台。”张彦珍说。同时,也对陕西省司法厅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开幕式结束后,双方代表就司法公正的重要地位等问题发言。截至记者发稿前,交流正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