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10月16日新媒体专电(记者李亚楠)近日,离世一年多的河南姑娘李翠生前捐献眼角膜,名字未被刻上功德碑引发网民争论。而对于是否作此承诺,河南省红十字会和李翠家属却各执一词。专家认为,固有条框可以打破,不能让冰冷的规定寒了眼角膜捐献者的心。 电话里谈起堂妹李翠的遭遇,李钊气愤不已。2014年3月初,李翠被确诊为肾癌。生命最后时刻,她留下遗言,希望将器官捐献用作医学研究,但由于癌细胞的扩散,李翠有血管的器官都无法被用于移植,最终她决定捐献眼角膜和遗体。 据李钊介绍,2014年4月9日6点21分,李翠离世,7点,河南省眼库的工作人员取走了她的眼角膜。随后,河南省红十字会遗体捐献中心的工作人员也赶到医院,准备接受遗体,但由于遗体捐献后处置问题上的一些分歧未能达成一致,李翠的家属决定将其遗体火化,安葬于福寿园。 李钊说,妹妹的角膜捐献后,河南省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探望家属时曾说,不管遗体捐不捐,都会把妹妹的名字刻在福寿园的功德碑上。然而,今年9月,李钊再次来到新郑龙湖镇福寿园,却发现红十字会的功德碑上依然没有妹妹的名字。 记者致电河南省红十字会遗体捐献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却表示,他们当初并没有承诺捐献眼角膜就可以把名字刻上功德碑,他们当初和家属商讨的是遗体捐献事宜,遗体捐献者的名字都会被刻上功德碑,但李翠的遗体并未捐献,他们那里也没有李翠的遗体捐献志愿书。 “对于李翠捐献眼角膜,我们也非常敬佩,但事情绝非我们出尔反尔,我们确实没有承诺捐献眼角膜就可以上功德碑。”这位工作人员说。 “如果当初不是他们承诺,我们怎么会知道还有功德碑的事!我们也不可能录音,现在他们不承认,我们也没有办法。”李钊很无奈,“我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只是觉得对不起离开的妹妹。” 承诺与否各执一词,那么,眼角膜到底算不算人体器官?相关医学专家表示,从学术上来说,眼角膜确实不算人体器官,而算人体组织。2007年颁布实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二条也特别指出,从事人体细胞和角膜、骨髓等人体组织移植,不适用本条例。 “功德碑表彰的是一种奉献精神,而不应该用冰冷的学术概念将奉献精神区别对待,更不能让死板的规定寒了眼角膜捐献者的心。”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樊明说。 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内已有不少城市将眼角膜捐献者的名字刻上了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有些城市还专门设立了眼角膜捐献者纪念碑。“与其纠结于谁是谁非,不如以此为契机,打破固有的条条框框,给所有眼角膜捐献者应有的尊重。”樊明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