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美育是审美教育,也是情操教育和心灵教育,不仅能提升人的审美素养,还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情感、趣味、气质、胸襟,激励人的精神,温润人的心灵。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改进美育教学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对加强学校美育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学校美育取得了较大进展,对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美育仍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和学校对美育育人功能认识不到位,重应试轻素养、重少数轻全体、重比赛轻普及,应付、挤占、停上美育课的现象仍然存在;资源配置不达标,师资队伍仍然缺额较大,缺乏统筹整合的协同推进机制。为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落实文艺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美育全过程,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汲取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拥有开阔的眼光和宽广的胸怀,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在整体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美育发展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基础教育阶段美育存在的突出问题,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让每个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问题为导向,充分考虑地区差异,重点关注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美育教学条件的改善,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因校制宜,鼓励特色发展,坚持整体推进与典型引领相结合,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局面。 坚持改革创新,协同推进。加强美育综合改革,统筹学校美育发展,促进德智体美有机融合。整合各类美育资源,促进学校与社会互动互联,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美育发展和学生全面成长的氛围。 (三)总体目标。2015年起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到2018年,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 二、构建科学的美育课程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