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张媛 潘从武 从传统文化保护发扬到自然环境有序开发,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到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促进了人民安居乐业。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走进新疆,感受到法治中国建设给新疆带来的新变化、新发展。 立法工作与时代同行与民意呼应 手鼓声响,琴弦波动,热烈高亢的歌唱伴着音乐突冲耳际,透过耳膜直达心底,一声一声,没有停歇,敲击着神经,震撼着心灵。 这就是被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刀郎十二木卡姆。 刀郎文化是新疆特有的区域特色文化之一。近年来,为传承和提升区域特色文化,进一步弘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各民族传统文化的繁荣发展,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建筑保护条例进行制定或者修订,极大地丰富了老百姓的文化生活,使该区各民族文化艺术空前蓬勃发展。 如今,刀郎文化已成为阿瓦提的世界名片,声名远扬。 而这只是新疆扎实推进立法工作,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以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为标志,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时期新阶段。新疆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结合当地实际,加强法治建设,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始终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原则,努力形成具有新疆特色的法治建设理念和体系。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近年来,新疆立足维护稳定需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出台了一批具有新疆特色、符合新疆实际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为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了基础。 科学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为了扎实推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求所有的法规草案都要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干部群众和各方面的意见,探索建立了与自治区政协协商立法机制,就涉及面比较广的法规,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征求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的意见,并制定了一批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需要的法规,例如自治区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自治区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新疆天山自然遗产保护条例、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等。 为让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贯穿于立法过程中,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开始,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就成立立法咨询专家组,实行专家论证制度,使立法与时代同行,与民意呼应。 源头预防减少社会公共安全问题 上午9点多钟,做完家务,安排好两个孩子吃过早饭去上学,阿依夏木·亚库甫就匆匆赶到社区开办的烹饪培训班,开始了一天的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