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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为防火中小学重点场所必须两小时巡查一次

来源: 人民网 作者:杜娟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9-24
摘要:教育部、公安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重点场所在使用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 《意见》强调,举办重要节庆、文体

教育部、公安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重点场所在使用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

《意见》强调,举办重要节庆、文体等活动时,应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幼儿园和小学的演练应当落实疏散引导、保护儿童的措施。中小学幼儿园每年要至少对教职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职员工新上岗、转岗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中小学要保证一定课时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幼儿园应当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儿童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意见》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履行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履行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责任编辑: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