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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转移控股子公司资产 中建八局及高管被诉侵权

来源: 法制网 作者:郑剑峰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9-21
摘要:法制网记者 陈虹伟 通讯员 王峰 “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2015年8月24日,

    法制网记者 陈虹伟 通讯员 王峰

  “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2015年8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国企改制的这一目标。这一消息,对于非公的民营企业无疑是一重大利好。一方面民企可以更多地涉足国有资本控制的商业领域,另一方面国有公司也可以参股民营企业,实现优势互补。

  然而,在目前公司治理中,弱小的民营企业更加关心如何建立健全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开、透明的公司治理结构,得以在国有资本处于优势控股地位中能有效保护自身的权益。

  记者近日了解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知名民营企业家诉大国企侵犯小股东权益的案件。

  8月1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郭丽双的起诉,她起诉的对象是自己的合作伙伴、合资公司的大股东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下称中建八局)。

  郭丽双是北京市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作为一个民营企业家她曾是北京市昂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昂力公司)实际控制人,2007年,她引入中建八局作为合作伙伴并转让了70%的股权,自己成为只占30%股权的小股东。

  从此以后,郭丽双称自己与公司决策权渐行渐远,很少参加股东会、董事会,靠着一次又一次艰难的诉讼,郭丽双才逐渐发现,几年来,大股东涉嫌将昂力公司资产转移至关联公司。

  无奈之下,郭丽双选择起诉中建八局及相关公司和高管,以追回昂力公司合法权益的方式,间接为自己这个小股东维权。可在大股东治理“霸权”下,郭丽双甚至面临证据材料掌握在大股东手中的窘境。

  靠打官司了解自己的公司

  昂力公司成立于1996年,延续至今,昂力公司也只开发过位于北京市怀柔区的“府前观邸”这一个项目。

  郭丽双曾是昂力公司的创办人和实际控制人,其中北京东方美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东方美亚公司)占股70%、自然人郭立成占股30%。

  2003年,昂力公司在北京市怀柔区城区开发安丽家园项目(此后更名为府前观邸)。记者得到的安丽家园住宅小区拆迁方案中写到,安丽家园项目是怀柔区旧城改造重点项目。15万平米建筑面积中,有3.5万平米的拆迁户回购房。因为涉及约200户居民拆迁,工程进度缓慢。

  2007年,遭遇“资金链压力”的郭丽双寻求将项目转让。作为一家建筑公司,中建八局公司此前未曾进行过项目开发,但恰逢母公司中建集团筹备上市,于是其下属子公司纷纷寻找优质项目,提高整体盈利水平。

责任编辑:郑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