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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保护警察又防止权力滥用

摘要:□ 法制网记者 陈丽平 □ 法制网见习记者 朱琳 据公安部一份报告显示,2013年,全国暴力抗法袭警案件共造成23名民警牺牲、44名民警重伤。2014年,因暴力袭警造成1943人次的民警受伤,其中因围攻殴打造成民警重伤12人,轻伤259人,因执法执勤时遭遇暴力袭击

□ 法制网记者 陈丽平

□ 法制网见习记者 朱琳

据公安部一份报告显示,2013年,全国暴力抗法袭警案件共造成23名民警牺牲、44名民警重伤。2014年,因暴力袭警造成1943人次的民警受伤,其中因围攻殴打造成民警重伤12人,轻伤259人,因执法执勤时遭遇暴力袭击造成重伤110人,轻伤1541人。对警察从侮辱、谩骂、威胁、诬告等精神伤害,升级到围攻、阻挠、殴打、袭击等人身伤害,是当前袭警现象的一个主要特征。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新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在妨害公务罪中将袭警行为明确列举出来,可以更好地起到震慑和预防此类犯罪的作用,同时也是对执行公务的警察的一种特别保护,既回应了公安机关的诉求,同时又避免了将暴力袭警单独定罪带来的弊端,保证了法律结构的稳定。这是一种立法的折中,我们的法律修改得相当巧妙。”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认为,刑法修正案(九)对这一条款的修改充满智慧。

赵秉志说,立法者在刑法中设置了该罪,旨在为政府进行正常的社会治理活动提供必不可少的法律保障,也就是说只要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都是扰乱公共秩序罪,比如国家税务人员依法在收税,市场管理人员依法管理市场等。新法新增的第五款对第一款更进一步明确,涉及到两个方面,一个是方式,锁定为暴力袭击,而不是威胁方式,因为暴力袭击所造成的伤害比威胁方式所造成的伤害要更严重;另一个是将范围规定为人民警察,并且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同意这种观点。他认为,这个条款的适用要特别注意前提条件,一个前提条件是使用暴力手段袭警的,这与其他方式有所区别。暴力方式危害大,对人民警察的伤害也大,而威胁的方式相对来说较小。第二个前提条件是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也就是说,如果人民警察不是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时候被暴力袭击了,是不能够被列入暴力袭警范围的。

对此,赵秉志解释说,警察是一个具有特殊身份的群体,经常需要处理紧急事务。这些事务大多关系到公民财产、健康、生命安全,甚至关系到整个社会秩序。警察是执法者,如果袭击警察,会造成双重危害,既是对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本身造成的危害,同时又会妨碍警察正在执行的非常重要的公务。因此从法律上说,暴力袭警本身也应该比袭击其他执行公务人员造成的后果更严重,应当从重处罚。

“突出对依法执行公务的警察的保护确有必要,但不是无原则的突出,也不是无限制的突出。”赵秉志强调说。

责任编辑: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