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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日本安保法案

来源: 新华网 作者:张鑫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9-20
摘要:新华网东京9月19日电(记者沈红辉 刘秀玲)日本国会参议院全体会议19日凌晨强行通过安保法案。至此,安保法案冲破最后一道关口,正式宣告成立。 安保法案究竟何物 安保法案,即《和平安全法制整备法案》是一组防务法案的总称,包括10部现行法律修正案和1部

新华网东京9月19日电(记者沈红辉 刘秀玲)日本国会参议院全体会议19日凌晨强行通过安保法案。至此,安保法案冲破最后一道关口,正式宣告成立。

安保法案究竟何物

安保法案,即《和平安全法制整备法案》是一组防务法案的总称,包括10部现行法律修正案和1部新立法:《武力攻击事态法修正案》《重要影响事态法案》《自卫队法修正案》《PKO协力法修正案》《船舶检查法修正案》《美军等行动通畅化法案》《海上运输规制法修正案》《俘虏对待法修正案》《特定公共设施利用法修正案》《国家安全保障会议(NSC)设置法修正案》以及《国际和平支援法案》。

安保法案涉及日本防务法律体系方方面面,内容零碎散杂,其实质就是从法律层面解禁集体自卫权,扫除法律体系中限制海外派兵的条文,为日本未来出兵海外铺平道路。比如,《武力攻击事态法修正案》新增所谓“存立危机事态”概念,即满足一定条件后,日本未受直接攻击,亦可向海外派兵动武。《自卫队法修正案》允许自卫队为美国等盟国提供护卫等支援。《国际和平支援法案》本质是“海外派兵永久法”,根据这一法案,日本可随时根据需要向海外派兵并向其他国家军队提供支援。

安保法案从何而来

二战结束后,日本在其“和平宪法”中强调只能行使“必要最小限度”的武力,奉行“专守防卫”国策。1972年,日本政府就“集体自卫权和宪法的关系”发表官方宪法解释,明确集体自卫权僭越“和平宪法”第9条。在“和平宪法”约束下,日本始终封禁集体自卫权,防务法律体系防御性特征明显,对海外派兵设有多重“安全锁”。

2012年安倍晋三出任首相后,其政权图谋解禁集体自卫权,转变“专守防卫”政策,使日本成为所谓“正常国家”。安倍政权于2013年年初成立专家会议讨论解禁集体自卫权,重构防务法律体系。根据专家会议建议,安倍政权于去年7月以内阁决议形式,推翻1972年以来历代内阁对集体自卫权的官方立场,实施解禁。

由于日本现行防务法律体系封禁集体自卫权,实际行使集体自卫权、向海外派兵面临诸多法理掣肘。于是,安倍政权依据内阁决议,对防务法律体系进行筛查,找出“绊脚石”,制订一系列法律修正案和新立法,并于今年5月将之打包提交国会审议。这些法案统称安保法案,旨在改造法律体系,使之适应集体自卫权。

安保法案缘何招骂

首先,大多数日本民众爱好和平。安保法案的好战性质和主流民意背道而驰。法案是二战结束以来日本防务政策的最重大转折,意味着日本彻底抛弃“和平宪法”和“专守防卫”国策,自卫队将卷入海外战争。不少日本人认为,这就是战争法案。

其次,安保法案违反“和平宪法”。由于宪法禁封集体自卫权,90%以上的日本宪法学者和多名前日本最高法院法官认为安保法案违宪。

再次,国会审议安保法案过程中,安倍等人的答辩模糊暧昧,漏洞百出且反复无常,引起国会在野党强烈抗议,审议中断200多次。可以说,安倍法案越审议,民众越糊涂,反对越强烈。随着审议进行,反对意见不减反增。

安保法案影响几何

责任编辑: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