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球最大锡业集团曾经的掌门人,云锡集团原董事长雷毅利用职务便利受贿人民币2570万余元、美元30万、港币90万、新加坡币50万,价值53万元的玉器、价值38.05万元的黄金金条。其中1000多万元用来包养情妇。企业老板为讨好雷毅,安排女明星、女模特与他发生性关系。近日,云南省高院终审裁定:雷毅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行贿人 2009年上半年,雷毅指使其弟弟雷斌在深圳登记设立公司,雷斌明知注册资金是由杨健给雷毅的贿赂款,仍去深圳向杨健收取50万元用于注册深圳市金盛通益贸易有限公司。 杨 健 陈 涛 高 玮 林 祥 马应喜 王智平 王建国 姜中云 毛朝彬 王明松 陈干峰 李洪涛 黄有龙 张治安 包养情妇 雷毅的“腐败圈” 侯某某 北京出差,在酒吧认识了侯某某并与其发生两性关系,不久后包养侯某某,并让她到昆明居住。 李某某 王某某等多名女性 先后包养李某某、王某某等多名女性,并经常一掷千金,为她们在昆明、成都、深圳等地购车买房,其受贿所得的巨额贿款有1000余万元都用在情妇身上。 女明星 女模特等多名女性 在一些老板安排下,与一些女明星、女模特发生和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 受贿金额 2004~2013年 ●索取或收受人民币2570万余元 ●美元30万 ●港币90万 ●新加坡币50万 ●价值53万元的玉器4件 ●价值38.05万元的黄金金条10根 转移赃款 弟弟雷斌 ●雷毅让其采用办公司、投资股权、购买房产等方式转移赃款。 ●雷毅在境外收受了外币贿赂款后,让其以办公司的名义将该款存于境外账户。 超标用车 ●一辆价格为118万元的“路虎发现者4”越野车 ●一辆价格为279.8万元的“奔驰S600”轿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