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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吃草乌炖猪脚后身亡 其他21名中毒者正在救治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秦晶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9-10
摘要:昨天,云南大理州宾川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通报称,前晚,宾川县金牛镇一村民邀约亲戚朋友到家中煮食草乌炖猪脚,参加就餐的亲属先后出现中毒症状,并到医院就诊。经抢救,6人抢救无效死亡,其余21人正在救治。 请客村民的表弟周先生告诉京华时报记者

  昨天,云南大理州宾川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通报称,前晚,宾川县金牛镇一村民邀约亲戚朋友到家中煮食草乌炖猪脚,参加就餐的亲属先后出现中毒症状,并到医院就诊。经抢救,6人抢救无效死亡,其余21人正在救治。

  请客村民的表弟周先生告诉京华时报记者,他的表哥姓张,家住宾川县金牛镇彩凤村委会北山坡村。8日下午,其表哥张先生邀请亲朋好友共30余人前去家中煮食草乌炖猪脚,于晚上9时许,发生中毒情况。

  据周先生介绍,这些亲朋好友家住北山坡村附近。因当地流传草乌具有滋补功效,所以也常会买来吃,但是并未出现中毒的情况。“草乌在当地市场价为100-500元/斤,表哥邀请本来也是出于好意,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周先生称,表哥张先生也于当晚中毒。

  “我们平时煮草乌时间都在20小时以上,那天表哥煮的时间不够。”周先生称,可能是乌头蒸煮时间不够导致中毒。

  宾川县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回应,中毒原因还不能确定,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另据宾川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接到“有村民食用草乌中毒”的报告后,宾川县立即启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方面全力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另一方面对当天参加就餐的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对出现疑似中毒症状的人员及时送医院救治。

  去年9月,宾川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曾发布《关于预防食用草乌附子中毒的预警公告》,严禁一切单位和个人出售以草乌、附子为原料的食品,严禁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宾馆酒店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工食用毒性中药材,更不允许群众相互邀约、聚众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记者马金凤)

  >>名词解释·草乌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所主任药师张继介绍,草乌是一种中药名,秋季茎叶枯萎时采挖块根,除去须根和泥沙,干燥,可用于风寒湿痹、关节疼痛、心腹冷痛、寒疝作痛及麻醉止痛。草乌有黄、黑、白几种,但因其含有毒性,所以现在中医也不经常使用,“如果使用,需要先加工炮制”。

  张继说,草乌属于乌头的一种类别。这些乌头类药物都含有乌头碱,而乌头碱对人的毒性极为强烈,超量使用会引起口唇和四肢麻痹、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严重者可危及生命。常人只需服用3到4毫克就会出现心慌、心悸、心律不齐,甚至心跳骤停。在云南大理宾川流传的食用乌头,一般是用来加工炖肉或者经过炮制后食用。

  张继提醒民众,“草乌有多根、独根、野生、种植多种。其中独根、野生的毒性强,且年限越长毒性越大。食用者严重的可危及生命。草乌炖煮时,要求极其严格。不同的草乌蒸煮时间不同,需要谨慎细心操作,防止中毒”。

责任编辑:秦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