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9月8日讯 记者刘子阳 9月8日至9日,以“刑事法律援助”为主题的第二届中欧法律援助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大程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赵大程指出,中国党和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近年来,中国政府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学习借鉴国外有益经验,不断健全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通过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并随之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基本形成了以刑事诉讼法和法律援助条例为核心的刑事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各级政府认真履行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建设,加大经费投入、提高办案补贴标准,为有效实施刑事法律援助提供了物质保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与相关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刑事法律援助协作配合机制,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作用提供了机制保障。各地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落实刑事诉讼法规定,切实做好援助申请和通知辩护工作,推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服务,参与量刑规范化改革、刑事被害人救助、刑事和解,在刑事诉讼各阶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确保当事人及时有效获得法律援助,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4年,全国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4万多件。刑事法律援助已经成为保障司法人权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赵大程强调,当前,中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时期。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对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刑事法律援助事业带来了重要机遇。经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今年6月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对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意见》专章就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作出安排,提出注重发挥法律援助在人权司法保障中的作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就推动刑事法律援助参与刑事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对儿童、妇女、老人等弱势群众给予了更为细微的保护。我们相信,随着中国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和有关法律援助法律法规政策的不断落实,中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必将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 赵大程表示,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是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希望中欧之间加强交流、相互借鉴,更好地发挥刑事法律援助在促进公正司法、保障司法人权中的作用。公平正义是刑事司法制度的基本价值追求,刑事司法公正的实现需要刑事程序公正的保障,高效的刑事法律援助体系能够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等在刑事诉讼的早期阶段获得及时有效地法律帮助,在实现刑事司法程序公正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应致力于促进刑事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刑事法律援助的作用。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核心是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及时、平等、有效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扩大刑事法律援助对象范围、畅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延伸刑事法律援助参与阶段、完善刑事诉讼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等都与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密切相关。我们应致力于保护刑事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刑事法律援助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受援人是否获得了有效的刑事辩护,这需要不仅从形式上为刑事诉讼当事人提供律师服务,更要从实体上让当事人享受到讲诚信、讲品质、有标准、有质量的合格的律师服务。我们应致力于规范法律援助律师执业行为,持续提高刑事法律援助质量。 欧盟驻华代表团副团长卡门·卡诺女士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白萍主持开幕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