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业界动态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仅5省公开车改方案 厅局级车补均按上限标准

来源: 人民网 作者:杜娟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9-06
摘要:人民网北京9月6日电 (记者贾玥) 5日,广东省直公车改革取消车辆首场拍卖会在广州举行。经过3个多小时拍卖,103辆公车中除一辆流拍和一辆被撤拍外,其余101辆公车顺利拍出。 广东是全国最早一批实行公车改革的省份,此次拍卖也让人们将视线重新投向地方公

人民网北京9月6日电 (记者贾玥) 5日,广东省直公车改革取消车辆首场拍卖会在广州举行。经过3个多小时拍卖,103辆公车中除一辆流拍和一辆被撤拍外,其余101辆公车顺利拍出。

广东是全国最早一批实行公车改革的省份,此次拍卖也让人们将视线重新投向地方公车改革进程。公开报道显示,目前仅陕西、广东、安徽、湖北、贵州等少数省份正式公开车改方案,车改能否如期完成引人关注。

仅5省正式公开车改方案

按照2014年7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将于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

目前距离完成时限已不足4个月。从公开报道情况看,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度不容乐观,仅陕西、广东、安徽、湖北、贵州等少数省份正式公开车改方案,多数省份的方案或仍在制定之中,或在报送中央审议中。

包括山东、吉林、辽宁、河南在内的多个省份,都是在今年第二季度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审议并通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的。

虽然天津等地宣称“车改已经启动实施”,但方案内容却不得而知。此前中央明确要求,对于车改,各级有关部门要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使广大公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了解、支持改革。

有关地方车改方案的最新消息来自江西省。8月30日,该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省直实施方案及4个配套办法,经省委常委会审议后上报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审批。

媒体报道显示,此次地方车改似乎“静悄悄”,但不少省份都多次强调,公车改革到位的时间节点是“今年年底前”。8月26日,面对能否如期完成的疑问,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对媒体表示,虽然组织实施车改涉及许多具体问题,但“江苏肯定要按中央制定的时间表组织实施”。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地方车改并非只包括省直机关,市、县等层面也被要求在年底前完成。这意味着留给各地的时间极为紧迫。

厅局级车补多“顶格”执行

对于车补标准,《指导意见》规定,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考虑到各地实际,《指导意见》为地方车补制定留出了一定空间: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即厅局级、处级和科级及以下每月车补标准上限分别为1690元、1040元和650元。

记者发现,从上述5省已出台的改革方案看,厅局级车补标准全部“顶格”执行。

最早实行本轮车改的陕西省规定,省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分为7档,其中正厅局级每人每月169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650元、科级以下每人每月550元。

今年5月出台的“广东版”方案将车补划分为8个档次,其中正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00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600元、科员每人每月300元。

7月24日下发的《湖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规定,省级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和科员及以下分4档,每人每月分别为1690元、1040元、650元和450元。

贵州省作为边远地区,此次车补上限为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责任编辑: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