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本报记者邓新建 章宁旦 为论证广东省梅州市公安局首创的“客都民意警务”的理论价值,进一步提升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实践作用,8月20日,由法制日报社主办的“客都民意警务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研讨推广会在梅州举行。法学界泰斗、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等多位法学专家一致表示, “客都民意警务”值得在全国推广。 法制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邵炳芳,梅州市委书记黄强出席研讨会并分别致辞。 梅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史明锋介绍说,2013年,在梅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梅州公安机关以人民群众的意愿为主导,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融汇和发挥客家文化的积极因素,开始探索“客都民意警务”。 实践中,梅州公安机关以实现“社会治安好、群众评价好、警察形象好”为改革目标,以“民意主导警务、民意支撑警务、民意评价警务”三大机制为载体,以“注重基层基础、注重主动预警、注重快速反映”为保障,走出了一条具有客家特色的社会治理新路(详见本报2014年11月26日、今年4月25日和8月13日的一版报道)。 一流的社会治安,让梅州不仅在创建“平安广东”的首次考核中摘得桂冠,还连续八年获评“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成为“中国十大最具安全感的城市”之一;梅州的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排名全省第一,连续三年入选“全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梅州公安机关通过大力推进客都民意警务战略,社会维稳的能力显著提高,政法工作的满意度连续多年保持全省前列。”黄强在致辞中说,“平安梅州”成为该市经济社会的一块金字招牌,有力助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未来三到五年内,梅州的基础设施和一些重点项目投入将超过1000多亿。 经过实地走访,李步云认为,将“客都民意警务”称之为警务改革的“梅州经验”一点都不为过,其突出特点就是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梅州未成年人犯罪率的大幅下降已经很能说明问题。 “治本是梅州公安机关认真贯彻了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来建设平安梅州,这一点应该是最基本的经验。治标就是打击快速,力度大,有很多典型例子说明了这一点。”李步云表示,“‘梅州经验’值得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