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今日正式结束公开征求意见,高速公路离“长期收费”更近一步。专家预计,条例经过修改完善后,最快年内就可能公布实施。 而在历时1个月的征求意见过程中,“高速公路将长期收费”引发了一系列争议和追问:长期收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重复收费?未来通行费会否降低? 高速公路拟将长期收费 7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 意见稿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对收费期限做出了调整。根据意见稿,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而是以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速公路可以约定超过30年;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这一标准较现行的规定有很大的变化。按照现行条例,政府还贷公路最长收费期限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市为20年);经营性公路最长收费期限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市为30年),而“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坚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征求意见结束后,交通运输部将根据专家建议和公众意见,进一步完善征求意见稿,预计很快就会完成,最快今年内就有可能公布实施。 资料图。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长期收费是否合理?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在1个月左右的征求意见过程中,高速公路收费期限调整的消息引发很多争议,“长期收费是否合理”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之一,很多网友对其合理性表达了疑问,甚至担心高速公路会变成“永久提款机”。 面对激烈争论,在交通运输部近期召开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专家学者座谈会上,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建议:“长期收费的目的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保持我们国家公路建设养护的可持续,保障长期提供优质的通行服务,这一点在修订说明中有必要进一步突出。” 而对于高速路长期收费的合理性,官方给出的答案是肯定的。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王太在7月2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通过对高速公路的功能、特点和资金保障进行的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后认为,高速公路按照“用路者付费”的原则,实行长期收费是合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