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8月14日讯 记者王开广 今天下午,国家文物局文物违法举报中心在北京正式揭牌。今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59”、举报专用信箱——北京市1652信箱、举报网站jb.sach.gov.cn以及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等渠道举报文物违法行为。对于文物违法行为,文物违法举报中心鼓励实名举报,凡署名举报的均答复查处结果。 文化部部长雒树刚在揭牌仪式上指出,要把握好举报中心工作定位,发挥好职能作用,立足完善文物违法行为发展机制,着力提高文物执法督察体系的运转效能,做到工作到位而不缺位、顺畅而不梗阻。勇于担当,做好文物的守护者,认真对待群众举报的每一条案件线索,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回音”,对文物违法行为的发展变化趋势做出判断,增强遏制文物违法行为的主动性。重视加强自身建设,抓紧完善举报受理相关制度建设,尽快形成举报中心工作体制体系,严把选人用人关,组建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人员队伍。 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参加揭牌活动并强调,增强责任意识,遵守职业道德,及时向群众反馈情况,保护好举报人的个人信息,重点解决当前存在的文物违法信息不畅甚至个别地方对违法案件不报、谎报、瞒报等问题,开门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文物违法行为信息受理范围包括涉嫌损毁省级文物保护本体的行为;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或者建设控制地带内发生的违法建设行为;擅自迁移、拆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擅自修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违法行为;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造成文物破坏的违法行为;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迁移、重建的违法行为;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考古发掘的违法行为;涉及馆藏一级文物的违法行为,以及其他违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应由国家文物局受理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