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深圳市交警展示多种颜色的遮阳帽。 □ 法制网记者 刘子阳 文/图 今年8月3日开始,广东省深圳市首次开展“千警百组”专项行动,整治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动。行人闯红灯过马路不再是说教那么简单,他们被要求戴着绿色帽子、穿着绿色马甲在路口劝导其他路人,此举迅速引发热议。 对此,深圳交警回应称:“其实这个帽子真没什么特别的,只是用来遮阳。现在太晒了,市民在路边维护交通秩序的时候容易引发中暑等情况,所以我们就给市民配了一顶遮阳帽,这和绿马甲是一套的。” 有市民认为,穿上这套衣服协助交警劝阻行人闯红灯,令人印象深刻,有助于保证行人守法通行。但也有一些市民表示难以接受,认为绿帽子带有一定侮辱色彩,执法部门没有考虑到市民的心理感受。为此,深圳交警组织了一次关于“帽子”的调查,51%受访者支持更改帽子颜色。 8月10日,深圳交警决定提供包括白色、绿色、红色、蓝色、黄色、紫色、迷彩等7种颜色遮阳帽给违法后协助交警执勤人员自主选择。 “穿绿衣”“戴绿帽”不违法 《法制日报》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8月3日至10日,深圳市交警局共查处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11377宗(行人闯红灯违法6402宗,非机动车违法4975宗),其中,采取绿马甲方式协助执勤的有5861宗。 “深圳是一座开放和包容的城市,处罚和协助执勤的目的都是希望城市交通更加文明。”深圳警方人士介绍说,“戴绿帽”并非强制,行人闯红灯后可以选择穿戴交警提供的统一着装参与社会服务,协助维持交通秩序,或者选择接受20元、50元或100元的分档罚款。 闯了红灯究竟应该怎么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有人对深圳交警的做法提出质疑,闯红灯属于行政违法,可以处以行政处罚,处罚的方式有拘留、罚款、警告等,何来的“穿绿衣”“戴绿帽”? 《法制日报》记者发现,《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38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愿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交通警察可以安排其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后,给予口头警告,免予罚款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