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出台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 有违必查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全文) □法制网记者刘子阳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下称八项禁令),定规矩、划杠杠,扭住司法办案这个关键环节,重点查摆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 “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犯罪嫌疑人脱逃、伤残、自杀或者证人伤残、自杀等办案安全事故的,指挥者、执行者一律先停职再依纪依法处理”,最高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简称最高检规范办)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违反八项禁令的,要有违必查、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切实把职务犯罪侦查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瞄准四个方面突出问题 《法制日报》记者:八项禁令的出台有何重大意义? 最高检规范办负责人:当前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存在的问题比较多,社会反映大,是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 八项禁令积极顺应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有利于破除陈旧的侦查路径依赖,寻找柳暗花明的新出路。要求查办职务犯罪必须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既要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又要把好程序关、规范关,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 八项禁令是检察机关参与反腐败斗争的行为守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既要多办案、办大案、办好案,更要守法律、讲程序、重证据,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 《法制日报》记者:八项禁令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最高检规范办负责人:八项禁令从严肃办案程序、依法保障人权、保护发案单位合法权益、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四个方面入手,瞄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存在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具体分为8条。 严肃办案程序方面,主要针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双录”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对违法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在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下进行讯问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和对应处罚措施,明确移送审查起诉前后的两种处理方式,强化内部监督。 依法保障人权方面,主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律师会见难、刑讯逼供和违法取证等突出问题作出禁止性规定。 保护发案单位合法权益方面,主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插手工程建设、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或插手经济纠纷,违法处置涉案财物等突出问题作出禁止性规定。 加强办案安全防范方面,针对不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的突出问题,对违反办案安全纪律的行为,强调对指挥者、执行者一律先停职再依纪依法处理。 明确滥用强制措施责任 《法制日报》记者:关于适用强制措施,八项禁令做了哪些禁止性规定? 最高检规范办负责人:针对这一问题,八项禁令明确了两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