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业界动态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吉林“8.3”“7.1”道路交通事故并案

摘要:法制网北京8月6日讯 记者刘子阳 8月3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一辆牌照为吉H19263的旅游客车在两二(两江至二道白河)公路18公里加400米处因车辆超速发生侧翻事故,造成1人死亡,15人受伤。肇事车辆与7月1日集安11人死亡(含10名韩国乘客)道路交通事故

法制网北京8月6日讯 记者刘子阳 8月3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一辆牌照为吉H19263的旅游客车在两二(两江至二道白河)公路18公里加400米处因车辆超速发生侧翻事故,造成1人死亡,15人受伤。肇事车辆与7月1日集安11人死亡(含10名韩国乘客)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同属延边安顺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两起事故连续发生暴露出该公司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对驾驶员的教育、监管不到位,安全隐患未彻底整改等突出问题。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接报事故后,立即要求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政府报告,联合安监、交通运输部门迅速对涉事企业予以停业整顿,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通报全部运输企业,督促认真吸取教训,整改安全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据了解,集安“7.1”重大事故发生后,吉林省政府事故调查组已对延边安顺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实施了停运整改的惩治措施,但当地政府在未经省政府事故调查组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同意延边安顺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恢复营运活动,最终酿成此次事故的发生。这充分反映出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教训十分深刻。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将“8.3”事故与“7.1”事故由省政府事故调查组并案调查,切实查明事故原因;责成延边州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依法吊销该客运公司营运资格及相关营业执照;责成延边州政府对事故相关责任人采取控制措施;同时将严肃查处政府、部门及有关人员的渎职失职行为。

近日,各地正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要求,开展第一波次(8月1日至8月10日)集中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统一行动,深入开展源头排查,加强路检路查,严格倒查管理责任。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保障财物和人身安全,暑期旅游出行一定要选择正规旅游公司并乘坐正规客车,防范交通事故以及酒驾、超速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如发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请积极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