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8月1日电(记者梁建强)记者从湖北省纪委监察厅获悉,因受贿问题涉嫌犯罪,湖北省洪湖市原市委书记邹太新已于日前被移送检察机关。 据通报,经查,邹太新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因其受贿问题涉嫌犯罪,日前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今年2月2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曾通报,洪湖市委书记邹太新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邹太新,男,汉族,湖北天门人,1966年11月2日出生,199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工作简历 1988年6月—1991年12月在荆州地区东方红中学工作,任校团委副书记; 1991年12月—1994年6月在共青团荆州地委工作; 1994年6月—10月任共青团荆州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4年10月—1996年3月为共青团荆州市委组织部部长; 1996年3月—2000年11月任共青团荆州市委宣传部部长; 2000年11月—2002年6月任共青团荆州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市青联副主席; 2002年6月—2004年8月任共青团荆州市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 2004年8月—2009年4月任沙市区委副书记、区委党校校长; 2009年4月—2011年9月任沙市区委副书记、区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