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王春 法制网通讯员 龙轩 安装虚拟交易系统,豪租三层写字楼办公,以1:100倍的杠杆吸引社会公众投资。从2014年底至2015年6月被查获为止,非法经营期货金额共计人民币32亿元。日前,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温州国鼎投资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期货案犯罪嫌疑人金某某等7人批准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金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于2012年5月31日注册成立了温州国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鼎公司),并租用温州经济开发区上江路198号新世纪商务大厦B幢10楼、11楼,温州市晚报大厦19楼作为办公地点开展非法经营活动。该公司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租用第三方服务器,代理某某商品交易平台、某某国际平台,后仿照此二平台自行开发美帝银行期货交易平台,由技术人员负责擅自安装相似的交易平台及账户交易系统,作为公司的期货交易系统,组织公司市场部经理及业务员、代理商等员工,招揽社会公众,采用集中交易的方式,擅自开展无实物交割的标准化合约交易。 在实际经营交易过程中,国鼎公司采用指定统一的格式合同,采取保证金制度、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双向交易、对冲交易等交易机制,以1:100倍的杠杆吸引投资者,非法从事期货交易行为。国鼎公司使用的期货交易平台不与外部系统对接,系统内所发生的交易为内部交易,交易资金未流入国家正规资本市场。截至2015年6月,该公司非法经营期货金额共计人民币32亿余元。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经办检察官认为,处于当前的投资热潮中,投资者应坚持理性投资,不要盲目追求所谓的“高收益、高回报”,远离非法渠道,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