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30日电 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取消6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明确,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集中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重点将在加大清理力度、深化改革、健全法治、强化监督等方面,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这位负责人还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打掉“拦路虎”分四批共取消211项职业资格 问:我国自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来,基本实施情况怎样?此次“取消”的意义何在? 答:我国从1994年开始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包括准入类职业资格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由人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设置。此外,各地方、各部门也自行设立了大量职业资格。 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国务院部门共设置各类职业资格618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219项,技能人员资格399项。地方自行设置职业资格1875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资格389项,技能人员资格1486项。 随着职业资格种类越来越繁多,交叉重复的现象较为严重,一些职业资格“含金量”较低,参加培训和鉴定的人员支付费用取得证书却没有实际效用,导致人才负担严重。 清理和规范职业资格活动开始于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于2012年5月发布了第一批公告,首批公布了265项职业资格。2013年,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人社部牵头开展了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印发《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由国务院发布决定,分三批取消了149项职业资格,加上本次取消的62项,截至目前,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达到211项,占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34%。 本次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25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24项,涉及通信、国际商务、外贸、质量检验等多个专业领域;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37项,均为水平评价类,涉及交通、农业、文化、机械制造、轻工、有色金属等领域。 取消的这些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进一步加大了资格认证清理规范力度,促进了监管方式转变,打掉了一批市场主体创业兴业的“拦路虎”,有利于促进职业资格规范管理,减轻用人单位和人才负担,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筑好制度堡垒 为减少职业资格许可提供原则保障 问:取消职业资格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从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可以看出,此次取消的62项职业资格许可中,涵盖了通信工程师、IC设计师、国际贸易业务员、医药代表等行业资格,“含金量”较高。 |